教育部公布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指南

时间:2023-12-13 11:18:07
教育部公布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指南

教育部公布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指南

教育部公布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指南,《评价指南》要求各地普通高中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实施教学,统筹制定教学计划,严禁法定节假日、寒暑假补课,教育部公布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指南。

  教育部公布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指南1

1月10日消息,教育部发布《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》,明确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办学方向、课程教学、教师发展、学校管理、学生发展等5个方面,共18项关键指标和48个考查要点。要求各地依据所辖县数、学校数和工作需要,以3—5年为周期,实现对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的全覆盖。

指南表示,劳动课程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,设立学年劳动周,统筹利用校内外资源,开展好日常生活劳动、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;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、党团活动、军训、社会考察,以及研学实践、职业体验、社区服务等综合实践活动。

学生在校内每天锻炼至少1小时,体质健康监测达标,掌握1—3项体育运动技能,有效控制近视、肥胖。掌握1—2项艺术技能。具有尊重劳动、热爱劳动的观念,积极参加家务劳动、校内劳动和校外劳动。在学业上,特别提出具备一定阅读量和较好的阅读理解能力,具有创新精神,有自主探究和发现问题、提出问题、解决问题的意识与能力。

指南提出,将思想品德、学业水平、身心健康、艺术素养、劳动与社会实践等作为评价主要内容,注重考查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和兴趣特长,突出学生个性特点和主要事迹。建立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,常态化实施综合素质评价,严格写实记录、整理遴选、公示审核、形成档案等评价程序。充分利用综合素质评价档案,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,及时诊断和改进教育教学工作。

指南提出,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实施教学,统筹制订教学计划,不得随意增减课时、改变难度、调整进度,严禁高三上学期结束前结课备考。严禁法定节假日、寒暑假集中补课或变相补课。加强对学生理想、心理、学习、生活和生涯规划等方面指导,注重提高学生选修课程、选考科目、报考专业和未来发展方向的自主选择能力;学校要指导学生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和自身兴趣特长选择选考科目,不得违背学生个人志愿组织要求学生普遍选考特定科目,坚决避免功利化选科选考。

指南强调,要坚持正确政绩观和科学教育质量观,在考查要点中明确,普通高中要正确处理考试升学与发展素质教育的关系,将高考升学率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客观结果之一,不给年级、班级、教师下达升学指标,不将升学率与教师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挂钩,不公布、不宣传、不炒作高考‘状元’和升学率”,这将有利于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,引领全社会树立科学教育理念。

  教育部公布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指南2

今天(10日),教育部发布《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》,从办学方向、课程教学、教师发展、学校管理、学生发展等5个方面明确了普通高中办学质量的评价标准。提出严禁高三上学期结束前结课备考、升学率不与教师评先评优挂钩等要求。

严禁高三上学期结束前结课备考

为防止抢赶教学进度,《评价指南》要求各地普通高中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实施教学,统筹制定教学计划,不得随意增减课时、改变难度、调整进度,严禁高三上学期结束前结课备考。严禁法定节假日、寒暑假集中补课或变相补课。

学校要指导学生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和自身兴趣特长选择选考科目,不得违背学生个人志愿组织要求学生普遍选考特定科目,坚决避免功利化选科选考。

升学率不与教师评先评优挂钩

《评价指南》提出,突出全面育人和教育教学实绩,克服唯分数、唯升学的评价倾向。完善校内绩效工资分配办法,坚持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、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,将教师参与考试命题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等。

普通高中要正确处理考试升学与发展素质教育的关系,将高考升学率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客观结果之一,不给年级、班级、教师下达升学指标,不将升学率与教师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挂钩,不公布、不宣传、不炒作高考“状元”和“升学率”。

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

学生需掌握多项运动和艺术技能

《评价指南》还提出,要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,特别是技术(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)、艺术(或音乐、美术)、体育与健康、综合实践活动、劳动、理化生实验等课程,有效开发和实施选修课程。劳动课程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。

此外,还提出学生在校内每天锻炼至少1小时,体质健康监测达标,掌握1—3项体育运动技能,有效控制近视、肥胖。掌握1—2项艺术技能。

  教育部公布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指南3

1月10日,封面新闻记者从教育部获悉,教育部印发《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》,其中明确,不得存在随意增减课时、改变难度、调整进度等问题,严禁高三上学期结束前结课备考。

《指南》明确,坚持结果评价与增值评价相结合。在关注学校办学质量实际水平的`同时,关注学校在办学质量上发展提高的程度,科学判断学校为提高办学质量所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。坚决克服单纯以考试成绩或升学率评价学校办学质量的倾向,充分调动每所学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促进整体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水平。

完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,制订选课走班指南,积极开发选课排课信息系统,提高教学资源使用效益;高一年级起根据学校选修课程开展选课走班,高二年级起根据学生选考科目开展选课走班。完善教师集体备课制度,健全巡课、听课和教学评价制度,注重教学诊断与改进;校长深入课堂听课、参与教研、指导教学。

严格依据课程标准设计作业和命制试题,健全作业管理办法,统筹调控作业量和作业时间;严控考试次数,不公布考试成绩和排名;合理安排学生在校作息时间,充分保障学生睡眠和自主学习活动时间,严禁法定节假日、寒暑假集中补课或变相补课。

《指南》还指出,积极学习应用优秀教学成果和信息化教学资源,鼓励教师改进和创新教育教学方法,注重启发式、互动式、探究式教学,加强跨学科综合性教学,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,促进学生自主、合作、探究学习。

坚持因材施教、努力教好每名学生,精准分析学情,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,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,帮扶学习困难学生。强化劳动实践育人,积极开展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。劳动课程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,设立学年劳动周,统筹利用校内外资源,开展好日常生活劳动、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;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、党团活动、军训、社会考察,以及研学实践、职业体验、社区服务等综合实践活动。

此外,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,制定学校章程,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,注重发挥社区、家长委员会等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作用;健全并落实学校各项管理制度,强化学校安全管理,加强学生作业、睡眠、手机、读物、体质等管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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